|
武漢市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醫保怎么報銷? 我是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的參保居民,怎么才能報銷高血壓(糖尿病)門診費用呢? 答: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規范診斷,確需長期藥物治療的高血壓、糖尿病患者,且未納入我市門診慢性病保障范圍。參保患者持診斷證明等相關資料可就近選定一家二級及以下“兩病”定點門診用藥保障基層醫療機構辦理“兩病”門診登記建檔,即可進行門診用藥報銷。 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如何進行個人支付? 答: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患者門診用藥在統籌區內實行直接結算,患者就診僅需支付按規定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長期異地居住的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在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由患者先行墊付,年度內隨時到經辦機構報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