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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治療重癥(慢性)疾病待遇是武漢市醫保部門為減輕部分慢性病、重癥疾病且需要長期在門診接受治療的參保人員的醫療負擔而實行的一項門診報銷政策,符合條件參保人的醫療費用納入醫保統籌基金補助,是普通門診和住院治療之外的一項醫保政策。
武漢城鄉居民醫保門診慢特病待遇一覽(含報銷比例+支付限額)
(一)門診慢特病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
武漢城鄉居民醫保門診慢特病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70%(大學生90%)。
(二)門診慢特病的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
1.門診特殊疾病(一種或多種)不單獨設置年度支付限額,與普通門診、門診慢性病、住院等報銷待遇合并計算,累計不超過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2.慢性腎功能衰竭、系統性紅斑狼瘡、糖尿病、再生障礙性貧血、高血壓、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帕金森病、帕金森綜合癥、類風濕性關節炎、冠心病、重癥肌無力、強直性脊柱炎、腦血管病后遺癥、肺源性心臟病、系統性硬化癥、風濕性心臟病、癲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甲狀腺功能異常和心臟瓣膜置換、搭橋、體內支架植入術后等21類門診慢性病按我市原政策執行限額管理。
3.慢性骨髓炎、支氣管哮喘、特發性肺間質纖維化、慢性心力衰竭等4類門診慢性病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為:5600元;腦癱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為:8500元;阿爾茨海默病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為:4000元。
4.同時患有多個門診慢性病的,在待遇水平最高的慢性病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病種,累計支付限額增加該病種限額標準的50%,且單個病種報銷額度不超過該病種的年度支付限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