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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對象及條件 法定勞動年齡內處于未就業或靈活就業狀態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包括失地農民)、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貧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畢業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余刑兩年內的服刑人員、戒毒康復人員、省委、省政府批準的其他人員在我市技能培訓定點機構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合格的,根據培訓的專業、培訓時間及取得的相關證書(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按補貼標準的80%給予補貼),可享受400元4000元/人的技能培訓補貼。 二、申報材料 (一)個人申請技能培訓補貼的需填寫《武漢市就業創業培訓補貼申報審批表》(A4規格,可在武漢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下載) ,并提供: 1、《武漢市就業創業培訓學員登記卡》(A4規格,可在武漢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下載) ; 2、個人銀行卡復印件1份,擬留件; 3、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復印件1份,擬留件。 (二)培訓定點機構申請技能培訓補貼的需填寫《武漢市就業創業培訓補貼申報審批表》(A4規格,可在武漢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下載) ,并提供: 1、《武漢市就業創業培訓學員登記卡》(A4規格,可在武漢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下載); 2、《培訓補貼代為申請協議書》(A4規格,可在武漢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下載); 3、《武漢市就業創業培訓現場檢查確認表》(A4規格,可在武漢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下載); 4、授課視頻資料; 5、實行個人信用賬戶管理的,還需提供《就業創業培訓個人信用賬戶申請表》(A4規格,可在武漢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下載)、《就業培訓個人信用賬戶申請匯總表》(A4規格,可在武漢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下載)。 三、文件依據 1、《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社發[2017]102號) 2、《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就業創業培訓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鄂人社發[2018]64號) 3、《市人社局關于優化公共就業服務事項經辦流程的通知》(武人社發[2017]49號) 4、市人社局2021年10月25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就業培訓工作的通知》 四、辦理流程 培訓結束后6個月內,個人向選擇的培訓定點機構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培訓補貼申請,培訓定點機構向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培訓補貼申請;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出具審核意見,送區財政部門按規定撥付資金。 五、經辦機構 武漢技能補貼多久到賬? 技能提升補貼在申領成功的次月發放至申領人填報的漢口銀行或工商銀行賬戶。 武漢技能補貼發放標準 每人每年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次數不超過3次,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復享受。 補貼標準為:初級(五級)證書,補貼1000元;中級(四級)證書,補貼1500元;高級(三級)證書,補貼2000元。 技能提升補貼不得與企業組織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和新技師培訓等培訓項目取得初級、中級、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培訓項目補貼、就業創業培訓補貼重復享受。 武漢技能補貼經辦機構 江岸社會保險管理處 82260106 江岸區建設大道1131號 江漢社會保險管理處 85617905 江漢區發展大道玉宇里1號 硚口社會保險管理處 83883537 硚口區沿河大道466號 漢陽社會保險管理處 84706036 漢陽區四新北路125號 武昌社會保險管理處 87253026 武昌區小東門紫沙路25號 青山社會保險管理處 86867727 青山區建設四路21號 洪山社會保險管理處 87223125 洪山區書城路18號 市人社局東湖分局 67880230 高新大道777號 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社保處 84891235 開拓南路29號聯發大廈 江夏區失業辦 87950057 江夏區紙坊街北華街東10號 東西湖區失業辦 83215402 東西湖區兩館一中心 新洲區失業辦 89357004 新洲區邾城街古城大道156號 黃陂區失業辦 61007016 黃陂區前川釣臺道社會保障大樓 蔡甸區失業辦 84948906 蔡甸大街221號蔡甸區政務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