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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的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與預征率是多少?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與預征率是多少?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已繳納的稅款怎么處理?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和預征率優惠延續!小規模納稅人低征收率優惠延續,已繳稅款怎么辦?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多項稅費優惠政策延長至年底,今天,小編選取了網友最關心的幾個問題,我們一起往下看。
01.湖北省的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與預征率是多少?
2020年3月1日-2021年3月31日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湖北省
2021年4月1日一2021年12月31日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02.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與預征率是多少?
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
2020年3月1日——2021年12月31日O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其他省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03.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已繳納的稅款怎么處理?
O2021年1月1日至《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發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公告規定應予減免的稅費,可抵減納稅人或繳費人以后應繳納的稅費或予以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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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
(02)《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小規橫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
(03)《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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