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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工傷賠償標準公布了!關于工傷保險,大家了解的都不多,但最近有一條關于工傷保險的新政,給大伙同步一下,大伙一起來看看,順便學習新的社保知識吧!
前幾日,國家統計局公布: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43834元×20=876680元。
01
工傷保險賠償有變動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工傷死亡賠償標準共有三個項目:
① 喪葬補助金:6個月的上年度本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
② 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③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那今年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是多少呢?窩窩嘰下面帶大家算算。
02
21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
2020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名義增長4.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2.1%。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增長(以下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同比名義增速)3.5%,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2%;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增長6.9%,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3.8%。
因此,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43834元×20=876680元
2021年度工傷賠償標準公布!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
2021年度工傷賠償標準公布!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
03
工亡的認定情況
認定工亡一共有九種法定情形:
①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② 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③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④ 患職業病的
⑤ 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⑦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⑧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⑨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但不是所有情況都需要被認定為工亡!不得認定工亡的情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① 故意犯罪的;
② 醉酒或者吸毒的;
③ 自殘或者自殺的。
04
因工傷提前退休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按照規定,企業職工也可以提前退休,但是要滿足一些條件。根據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①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②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③ 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工人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05
試用期工傷問題怎么處理?
其實,在我們與用人單位簽訂工作合同之日起,即建立勞動關系起,因此職工在試用期內發生工傷的補償與轉正后發生工傷的補償并沒有區別。
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簡單點來講,職工在試用期內發生工傷事故。
① 如果用人單位已經按規定參加了工傷保險,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按照規定依法支付相關待遇。
②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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