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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居民戶口簿上有三種狀態都代表已婚,分別是初婚、再婚和復婚,若是與愛人離婚后再復婚,能否將上面的復婚修改為已婚,這是不少人的需求,其實也是有辦法的,只有攜帶證件去戶籍所在地修改即可,下面來看詳情介紹。 一、武漢戶口簿復婚能否改為已婚武漢市公安局回復表示,“初婚、再婚、復婚”均屬于“已婚”狀態,戶口簿上“婚姻狀況”填寫為“初婚、再婚、復婚”的,市民可前往戶籍地派出所改為“已婚”。
相關法律規定: 公安機關的人口管理系統中“婚姻狀況”均按照2003年發布的國標字典(DB/T2261.2-2003)設置。目前,武漢市使用的戶籍管理系統中“婚姻狀況”也是使用的國標字典(DB/T2261.2-2003)(包含:未婚、已婚、初婚、再婚、復婚、喪偶、離婚和未說明的婚姻狀況)。按照“婚姻狀況”國標字典的設計,“初婚、再婚、復婚”均屬于“已婚”狀態,公安機關在系統錄入時,應按照公民實際情況填寫,但在出具戶口簿時,應打印為“已婚”。
二、將盡快對系統予以修改完善因私人原因復婚后,不想家人看到戶口簿上的“復婚”造成不必要的苦惱,想要修改為“已婚”的想象是比較普遍的,目前,此情況我局已向上級部門反映,將盡快對系統予以修改完善。想要修改的,可前往戶籍地派出所改為“已婚”。 三、變更戶口簿的婚姻狀況提交哪些材料A、變更已婚:①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②《結婚證》。 B、變更離婚:①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②《離婚證》;經法院離婚的提交民事調解書或已生效的判決書。 C、變更喪偶:①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②《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材料;③、配偶死亡注銷戶口證明。 D、具有以下特殊情況的:①在國外登記結(離)婚的,提交《結(離)婚證》翻譯件原件(加蓋所在國使館的認證章)及復印件(需加蓋具備翻譯資質翻譯公司公章);②委托他人辦理的,提交本人簽名的委托書,代辦人居民身份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