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門診待遇居民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無醫療等級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就診不設起付標準,其他醫療機構的門診起付標準年度累計200元。居民醫保基金支付比例為50%,年度支付限額400元。 符合生育政策的門診產前檢查醫療費用與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合并計算,執行普通門診有關規定。 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待遇此項待遇的享受對象為需采取降血壓、降血糖藥物治療,且未納入武漢市門診治療重癥(慢性)疾病保障范圍的居民醫保參保人員。 就醫管理及待遇診斷確認:參保人員需到武漢市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診斷確認。符合相關診斷的參保人員持《武漢市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申請表》到該院醫保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醫保辦確認后將有關信息錄入醫保結算系統內,并在處方及《申請表》上蓋章。 用藥建檔:在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診斷確認的參保人員可持本人身份證及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蓋章的《申請表》,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則選擇一家符合條件的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申請用藥登記建檔。 待遇標準: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高血壓月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元,糖尿病月度最高支付限額為40元,“兩病”并發的月度支付限額為50元。 門診治療重癥(慢性)疾病待遇門診治療重癥(慢性)疾病病種、支付比例及年度支付限額均按《關于調整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治療重癥(慢性)疾病有關政策的通知》(武人社發〔2017〕46號)規定落實。2019年將苯丙酮尿癥納入門診重癥(慢性)疾病保障范圍之內。居民門診治療重癥(慢性)疾病病種為32個;基本醫保基金支付比例為50%,苯丙酮尿癥支付比例為70%,基本醫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額為4000元—15萬元不等。辦理了惡性腫瘤(含白血病)放化療、慢性腎衰竭需做腎透析治療、腎移植術后抗排斥和肝移植術后抗排斥的門診重癥病種的參保人員大病保險最高可賠付30萬元。 辦理流程1、申報:患有規定病種的參保居民(高校)攜帶近期相關疾病連續治療病歷、相關檢查報告單、出院小結等原始資料,報轄區醫保經辦機構申報辦理。 2、審核:轄區醫保經辦機構受理后,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病歷資料的初審工作。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或資料不全的,應及時將報送的資料退回或通知申報社區(高校)補報相關資料;對初審合格的,發給《武漢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治療部分重癥(慢性)疾病鑒定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登記表》),由參保居民按規定填寫相應欄目。 3、鑒定:初審合格的參保居民持《審批登記表》,到轄區醫保經辦機構指定的醫院作相關檢查,鑒定確診病情,提出治療建議。 4、審批:參保居民在指定醫院鑒定后,由參保居民(高校)將《審批登記表》和本人近期5張一寸或兩寸免冠照片報轄區醫保經辦機構。轄區醫保經辦機構接到鑒定反饋情況后,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并在醫保系統中做好登記建檔工作,填寫《武漢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治療部分重癥疾病專用病歷》(以下簡稱《重癥病歷》)。申報審批通過后,參保人持社會保障卡(大學生持身份證)和《重癥病歷》到選定的定點醫院、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復診)和定點藥店就醫、購藥。 住院待遇參保人員持社會保障卡(大學生持身份證),在武漢市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內選擇就醫。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應個人負擔的部分,由個人直接與醫療機構結算;應醫保基金負擔的部分,由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按協議管理規定結算。 來源: 長江日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