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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餐飲企業注意了,長江禁漁、禁食野味的負面清單來了。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武漢餐飲業協會聯合制定了《規范餐飲服務單位菜單指引》,文件中列出10條細則,指導武漢市餐飲服務單位規范菜單。
魚蝦類菜品需標注人工養殖 文件要求,菜單中魚蝦類菜品禁止使用長江、漢江、野生等字樣,如長江魚、漢江魚、江魚江蝦、野生魚等。 其次,經營人工養殖,長江、漢江流域的魚類制作菜品,在菜單中應標明人工養殖字樣,如鮰魚、憨頭魚、船丁魚等。 此外,禁止加工經營野生河鲀(河豚魚),禁止經營養殖河鲀活魚和未經加工的河鲀整魚。經營經批準河鲀品種的餐飲單位,必須在菜單上標注“人工養殖”字樣。 另外,經營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大鯢、胭脂魚、松江鱸、西伯利亞鱘、俄羅斯鱘、小體鱘、匙吻鱘等,餐飲單位必須在菜單上注明“人工養殖”字樣,索取相關證照,保證來源合法,方可經營。 禽畜類菜品禁稱“野生” 文件還要求,禁食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菜品中嚴禁出現果子貍、刺猬、豪豬、藍孔雀、黑天鵝、鴻雁、灰雁、黑水雞、斑鳩、麻雀、田鼠等品種。 禁食以蛇類為原料的菜品,菜單中不得出現蛇類字樣的菜品。 嚴禁經營野生蛙類,嚴禁使用“青蛙”簡稱字樣。經營人工養殖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國林蛙、黑龍江林蛙等蛙類,必須在菜單上注明“人工養殖”字樣,索取相關證照,保證來源合法,方可經營。 以禽畜:豬、普通牛、水牛、牦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鴿、鵪鶉;梅花鹿、馴鹿、火雞、珍珠雞、鷓鴣、番鴨、綠頭鴨等為原料的菜品,禁止在上述菜品中冠以“野生、野”等字樣,例如野豬、野雞、野鴨、野兔等。 武漢餐飲業協會會長劉國梁說,餐飲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從事經營活動,菜單經營品種應根據國家政策和文件要求及時進行調整。 同時,劉國梁指出,本指引內容,應該在菜單簿、電子菜單、宣傳單、店內張貼廣告、店外張貼廣告、服務口頭介紹和線上、線下宣傳等方面同步規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