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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評話費“最低50元起充”剝奪消費者選擇權的“小算計”當止
今年以來,多家第三方平臺悄然取消話費小額充值選項。在不少電商平臺,話費充值都是“以50元起充”。從“10元、20元選項消失”到“充話費的自由去哪了”,網民的聲音折射出大眾對消費自主權被無形擠壓的質疑。
真正的服務,不在于為用戶設置多少路徑,而在于始終尊重其選擇的自由。企業若只執著于“算法優化”,卻忽視“體驗升溫”,只擅長“引導消費”,卻忽略“回應需求”,即便短期內能提高效益,長遠來看,也可能失去最珍貴的用戶信任。
話費最低50元起充
是否違反了《反壟斷法》?
強行取消低額的充值選項,難免陷入商家通過壟斷地位強行剝奪消費者選擇權利的負面輿論漩渦,無論從行業發展而言還是保障消費者權利而言,都并非良策。
我國《反壟斷法》對于“市場支配地位”給出了核心定義,其中第22條規定,本法所稱市場支配地位,是指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能夠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者其他交易條件,或者能夠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能力的市場地位。
該定義包含兩個層面的核心含義:一是控制力,即能夠單方面決定或顯著影響產品的價格、產量、銷售條件等;二是排斥力,即有能力設置障礙,阻止或影響新的競爭者進入市場。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也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話費充值設置最低額,因其直接面向全電信行業對應的線上充值服務,直接取消了原有的低額充值選項,將消費者的挑選范圍限制在了大額金額中,實際上影響了消費者按需充值的自主選擇權利,或構成“強迫交易”的違法行為。
如果經營者被認定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影響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將面臨何種處罰?
首先,根據我國《反壟斷法》的規定,將面臨行政處罰,可能包括:一是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即由執法機構出具決定書,命令企業立即停止其濫用行為,即恢復原有低額的充值選項等;二是沒收違法所得,即執法機構將計算并沒收企業通過違法行為所獲得的所有非法收入;三是處以罰款,罰款基數為企業上一年度銷售額的1%至10%。
其次,企業可能將要面臨民事賠償,根據《反壟斷法》的規定,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賠償范圍包括對他人造成的實際損失和可預期利益損失等。(綜合自新華社、中國新聞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