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就來看看,10年工齡老員工被辭退,可以獲得哪些賠償?
大部分人都有這樣的經歷,入職工作的時候要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勞動期限。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連續(xù)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如果在企業(yè)工作達到10年,通常最后簽訂的合同已經是無固定期限了,那么這時企業(yè)要辭退員工,需要遵守哪些規(guī)定呢?
10年以上的老員工能不能辭退?
10年以上的老員工及有可能簽署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但是無固定期限并不意味著不能辭退。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員工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情形的,用人單位可將進行辭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出現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于本單位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及經用人單位提出,但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0年以上員工解聘賠償標準是什么?
如果要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應該如何賠付呢?
第一、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支付給勞動者。不滿六個月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并支付經濟補償金。本辦法所稱月工資指的是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月支付。
第二、如果是違法辭退則需要支付雙倍的賠償金。以下情形下用人單位也可以不賠償:
1、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提高勞動合同工資待遇但勞動者不愿意續(xù)簽的,用人單位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因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工作單位的原因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未造成失業(yè)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由于勞動者的過失,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所述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以上內容就是“《勞動法》對辭退10年以上老員工有哪些規(guī)定?”的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問題。
被辭退員工還能得到哪些補償?
最后,小編提醒大家,只要您在失業(yè)前正常繳納失業(yè)保險滿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yè),已辦理失業(yè)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那么您都可以向所在街道申請領取失業(yè)保險金。失業(yè)保險金的領取標準如下:
失業(yè)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yè)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yè)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yè)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
綜編自:康波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