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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武漢青山區小學入學政策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精神及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遵照《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規范2021年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招生工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統籌,以區為主;堅持免試就近,劃片對口;堅持嚴格規范,平穩有序;堅持均衡發展,促進公平。 三、管理辦法 (一)新生入學基本條件 1.具有青山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2.符合條件的隨遷適齡子女。 以上入學對象,小學新生須年滿六周歲(周歲的計算以每年的8月31日為統計時限);初中新生為2021年小學應屆畢業生。 (二)明確入學方式 每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均劃分有對口服務范圍(轄區),服務范圍內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證件,按規定時間,到對口學校辦理入學登記和報到手續,免試入學。按照《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的規定,戶籍和房產證一致的,安排對口入學;戶籍和房產證不一致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特殊情況由區教育局組織有關部門甄別認定后處理。 (三)入學管理工作流程 1.開展調查摸底 5月21日前,區教育局按照《義務教育法》“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的規定,各學校對原學校服務轄區內新增樓盤和適齡兒童少年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做到無遺漏。 2.公示服務范圍 根據我區學校分布、學校規模、適齡學生人數等因素,合理安排學校招生計劃,按照確保公平、相對就近入學原則,確定全區義務教育段公辦中小學的服務范圍,各公辦小學、初中服務范圍于5月31日前在學校大門口、相應社區和政府網站等官方媒體向社會公示。 3.發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由區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統一管理、統一發放,不收取任何費用。《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須經區人民政府蓋章后方能生效。我區在7月3日前完成《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發放工作。 4.辦理入學手續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必須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送子女或被監護人到指定學校報到,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2021年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新生報到時間均為7月5~6日。 符合入學條件但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進行登記的新生,統一于8月25~31日到區教育局補辦手續,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擇校生不享受優質高中到校指標,即不享受“分配生”資格。到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不是擇校生。擇校生認定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組織。 (四)規范各類入學管理 1.戶籍和房產證一致的入學管理 戶籍和房產證一致的,安排對口入學。 2.“拆遷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管理 因舊城改造、拆遷過渡原因造成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按照《武漢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第四十三條“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遷出原地后的義務教育入學,征收之時可一次性選擇6年內繼續在原戶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辦法入學,或者在遷入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劃片招生的就近學校入學”的規定,由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供相關材料(如拆遷協議、房產證、租房協議等),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由區教育局安排入學。 3.“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管理 戶籍與房證信息不一致的,由戶籍所在地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4.“隨遷子女”的入學管理 非本市戶籍人員隨遷適齡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居住證》、勞動合同(或者經營許可證)等能表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按照居住證所在區的要求登記,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其入學,納入《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發放范圍。 5.對“二孩”入學的管理 按照國家“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堅持劃片對口就近入學的基本原則,在第一個孩子非擇校入學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原則上將兩個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學校就讀。 6.留漢百萬大學生子女入學管理 落實百萬大學生留漢創業就業政策,已辦理戶籍由市外遷入我區的大學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按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政策安排入學。 7.“患病傷殘”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管理 對于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緩學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確保符合條件的6~14周歲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就學權利,盡可能在普通學校安排三類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提高特殊教育服務能力,組織開展送教上門工作。 8.優撫對象入學管理 符合義務教育入學優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2020年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醫務人員子女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9.對港澳臺等學生入學管理 貫徹執行國務院《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持有我區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隨遷子女可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我區統一規定時間,持居住證、勞動合同(或者經營許可證)等能表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按區教育局的要求登記,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納入《通知書》發放范圍。 (五)切實做好民辦學校招生工作 1.明確民辦學校招生基本政策 (1)民辦學校報名數小于招生計劃數的,采取登記注冊方式招生;報名數大于招生計劃數的,采取電腦派位方式招生。 (2)民辦學校不得采用考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不得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者與教育培訓機構合作提前選拔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者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3)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部已自愿網上報名本校初中部的學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其初中部還有剩余招生計劃的,按照“報名數小于招生計劃數登記注冊入學、報名數大于招生計劃數電腦派位招生”的原則招收其他已網上報名該校的學生。 2.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管理 (1)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各民辦學校要根據市、區教育局招生政策與實施辦法,制訂本校招收新生工作方案,報所在區教育局審定后方可實施。 (2)區教育局對本區民辦學校的辦學條件、辦學行為等進行核查,根據核查結果,結合生源情況,核準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并向社會公示。 根據國家和省關于義務教育入學招生工作要求,參考全國同類城市具體措施,對于民辦學校或投資主體與當地政府訂有協議的生源、承擔政府購買服務的生源以及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的,可以分類安排計劃,具體辦法由區教育局制定,報市教育局備案。 (3)區教育局切實加強對所轄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管理,嚴格按時間、按計劃、按程序招生。 3.調整民辦學校招生辦法 (1)凡有意選擇民辦學校上學的學生,必須先持《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到政府指定的公辦學校報到,辦理有關手續。 (2)全市民辦小學、民辦初中報名時間統一為7月7~9日,全部使用《武漢市中小學入學招生管理平臺》實行網上報名。所有民辦學校均不得設置其它報名資格條件限制。每位學生只能選報1所學校,重復報名無效。 (3)武漢二中廣雅中學、武漢六中上智中學、武漢七一華源中學、武漢一初慧泉中學、武漢十一崇仁初級中學、武漢第三寄宿中學、武漢武珞路實驗初級中學、江漢區紅領巾國際學校、硚口區崇仁寄宿學校、漢陽區鐘家村寄宿學校、武漢瑞景小學等學校,應在本區范圍內招收新生。其他民辦學校由各區結合實際確定招生范圍。 (4)電腦派位按全市統一方案進行,使用全市統一軟件,時間全市統一為7月15日,由各區教育局組織實施,不得由學校組織。 (5)民辦學校應于7月25日前完成新生錄取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