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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大保護十大標志性戰役吹響號角。 近來,省政府印發《湖北省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作業方案》。根據該方案,我省大力打開沿江化工企業污染專項整治,凡不符合規劃區劃或安全環保條件、存在環境污染風險的現有化工企業,一概實施關停或遷入合規園區、改造晉級。
圖為:宜昌田田化工廠拆遷工地上拆除工作緊張進行,長江中輪船穿梭來往。 “兩步走”,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 堅決扛起長江大保護重擔,還長江兩岸“山更青水更綠”。《方案》明晰了時間表—— 2020年12月31日前,結束沿江1公里內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含關閉、改造、搬遷或轉產,下同);2025年12月31日前,結束沿江1公里至15公里規劃內的化工企業關改搬轉。 《方案》編制單位省經信委介紹,在時間節點上劃分為2個階段結束,結合了沿江化工整治作業緊迫性和任務的艱巨性,緊扣政策、切合實際,突出要點、辨明緩急。 開端了解,全省現有化工企業1021家,其間,沿江1公里規劃內化工企業105家,沿江1公里至15公里規劃化工企業455家;化工園區58個,園區外的化工企業456家,園區內的化工企業565家。 哪些化工企業需求關、改、搬、轉? 《方案》針對企業區位、安全和環保條件的不同情況,提出了不同類型的化工企業整改要求—— 已在合規化工園區內,符合相關規劃、區劃要求,安全、環保風險較低,沒有抵達安全和環保要求,經點評斷定,通過改造能夠抵達安全、環保標準的,須就地改造合格。 不在合規化工園區內,安全、環保和衛生風險較低,沒有抵達安全和環保要求,經點評斷定,通過改造能抵達安全、環保要求的,應就地改造合格,或通過搬遷進入合規化工園區(企業廠區鴻溝距江應大于1公里),抵達規劃、區劃、安全和環保要求。 不符合規劃、區劃要求,安全、環保風險較大,經點評斷定,通過改造仍不能抵達安全和環保要求的,須由當地政府依法責令關閉退出或轉產。 省級專項資金,每年2億元 省經信委介紹,《方案》盤繞全省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作業要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在工業政策實行、財政稅收支撐、締造項目土地供應等六個方面,予以政策支撐和辦法確保,針對性強,含金量高,具有較強操作性。 嚴厲工業政策,沿江1公里內阻止新建化工項目和重化工園區,沿江15公里規劃內一概阻止在園區外新建化工項目。 財稅政策支撐干貨滿滿—— 省級每年統籌組織2億元專項資金支撐關改搬轉,其間省財政每年組織專項資金1億元、從省級傳統工業轉型晉級專項資金中調劑1億元;省財政在組織當地債券時,對沿江有化工企業整治任務的市縣區予以傾斜,對化工企業關改搬轉給予告貸貼息、基建投資補助、職工安頓等支撐。 列入搬遷改造方案的項目可享受搬遷改造后運營前3年新增當地財政收入返還企業的優惠政策;實施搬遷改造企業在搬遷改造期間發生的搬遷收入和搬遷開銷,可暫不計入當期應繳稅所得額,在結束搬遷的年度對搬遷收入和開銷進行匯總清算。 在土地供應方面,《方案》明晰,國土資源部分在下達年度新增締造用當地案方針時,向搬遷改造企業承接地恰當傾斜,對搬遷改造項目優先組織用地方針。對因搬遷改造、關閉退出被收回原國有土地運用權的化工企業,經批準可采用協議出讓辦法,按土地運用標準為其組織同類用途用地。 在拓寬資金籌措渠道上,支撐符合條件的搬遷改造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中期收據和短期融資券等辦法征集搬遷改造資金。《方案》還要求,妥善處理關改搬轉企業債款和銀行不良資產,妥善解決因關改搬轉帶來的職工分流安頓問題。強化安全環保處理,確保企業關改搬轉進程不發生安全、環保事端,不遺留安全、環保風險。 下月底前,拿出“一企一策”任務清單 根據《方案》,本年6月底前,各地政府斷定關改搬轉化工企業名單和關改搬轉辦法;7月底前,擬定關改搬轉作業方案和“一企一策”任務清單。 為確保關改搬轉有序推動和如期結束,《方案》從組織確保、部分協作、推動機制和督辦檢查四個方面予以了明晰。 《方案》提出,各地政府承當關改搬轉作業主體責任,建立作業推動調和機制;省經信委、省發改委牽頭,擔任統籌調和,省直及當地相關部分(單位)強化協同合作。 建立關改搬轉作業推動情況“月調度、季督辦、年查核”和交賬銷號作業機制,守時調度各地作業推動情況,組織打開督辦檢查和年度查核。 將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作業任務履行情況列為各地、各相關部分和單位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履職盡責查核的重要內容,對作業不力、發展滯后的及時督促整改。 省經信委介紹,實施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作為省政府斷定全力打好長江大保護十大標志性戰役首役,將堅持生態優先、綠色展開原則,正確處理環境保護與工業展開的聯系,使關改搬轉成為沿江化工企業轉型晉級、綠色展開的機會,推動化工工業高質量展開,助力長江黃金經濟帶締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