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在電腦端點擊鏈接查看或者手機微信掃描二維碼在移動端上查看。 一、湖北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領取入口及步驟 省商務廳等7部門關于印發《湖北省電動 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細則》的通知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一、實施時間 2024年8月22日至12月31日。 二、補貼標準 對個人消費者報廢非國標老舊電動自行車或2019年7月30日前(含當日,下同)備案的電動自行車,并購買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生產的合格電動自行車新車,給予一次性分檔定額立減補貼(以下簡稱補貼券),即單個消費者消費1200元(含)至2000元,一次性立減補貼300元;2000元(含)至3000元,一次性立減補貼400元;3000元及以上,一次性立減補貼500元。 三、參與規則 (一)消費者掃碼進入湖北省以舊換新公共服務平臺小程序“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專區”,通過平臺完成售舊、購新和支付; (二)本次活動補貼可與企業、金融機構等各類優惠疊加; (三)購買新電動自行車須交售舊電動自行車,交售舊電動自行車與購買新電動自行車的個人必須一致;同一消費者有一次補貼資格; (四)活動面向個人消費者,銷售發票須開具給個人。發票價格合計金額應為“消費者個人實際支付金額+政府補貼金額”; (五)消費者成功獲得補貼券后,7天有效,超出7天或在活動截止時仍未消費的補貼資格同時失效; (六)如發生退貨情形,退還消費者的款項不包含補貼資金,通過原支付渠道退還。如退貨發生在財政補貼資金撥付以后,由參與商戶及時將與退貨相關的補貼資金退還國庫。退貨退款均占用消費者的一次補貼指標; (七)其他活動規則詳詢服務機構或參與企業。 四、參與流程 活動期間,省內個人消費者掃碼進入湖北省以舊換新公共服務平臺“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專區”,提交收舊申請(提交姓名、電話和身份證、地址、舊電動自行車品類、車架號、電機號、上門回收時間等信息,交舊不限品類品牌);回收企業完成收舊流程,回收信息返回平臺審核后,平臺向消費者發放定額補貼券;消費者到指定線下專營電動自行車的零售實體門店,購買合規電動自行車產品,在訂單支付環節按支付價格享受立減補貼。 二、湖北省及武漢市電動車以舊換新線下參與銷售企業及回收門店企業名單關于湖北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線下參與銷售企業和回收企業名單(首批)的公示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銷售門店名單
回收門店名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