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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宜都市對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作出了調整,不僅擴大了貸款對象范圍,還降低了貸款申請條件和擔保條件。 一是擴大了申請貸款對象范圍。除原規定的創業擔保貸款對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外,將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納入支持范圍。 二是降低了貸款申請門檻。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貸款記錄的要求調整為: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三是在貼息政策上作出了調整。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可享受額度為10-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兩年,由財政全額貼息。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和小微企業,經人社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認定后,可享受累計不超過3次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 四是擔保政策“四升一降一增一減”。“四升”是反擔保人的擔保額度由5萬元提高到10萬元、反擔保人的范圍在公職人員基礎上增加了國企和公立醫院職工、不動產反擔保比例由60%提高到70%;動產設備等反擔保比例由30%提高到40%;“一降”是指大幅度降低了評估費,由第三方評估改為預評估,評估費由幾千元降低至幾百元。“一增一減”是增加并實質啟動商戶聯保,減少了擔保手續流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