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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進自己心儀的小房子, 花費還能低于市場價? 湖北“出招”了! @湖北新市民、青年人, 保障性租賃住房來了!
9月2日,湖北廣電融媒體記者從住建廳了解到,著力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湖北正加快構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 湖北這六個城市 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點城市 以人口凈流入多的城市為重點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武漢市、襄陽市、宜昌市為城區人口總數超過100萬且人口凈流入的城市,為國家規定的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點城市。十堰市、鄂州市、荊州市市轄區常住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經省人民政府確定,為我省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點城市。 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 租金水平不高于市場價的90% 加大對新市民、青年人,特別是從事基本公共服務行業人員住房困難群體的支持力度。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按照“可負擔、可持續”原則確定租金標準,租金水平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90%。 不夠住?不存在 湖北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 摸清當地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資源情況,明確保障標準,堅持供需匹配。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價偏高或上漲壓力較大的重點發展城市,在“十四五”期間,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比例應力爭達到30%以上。 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重點發展城市在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中單列租賃住房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10% 。其他城市,重點發展的工業園區配套用地占比,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可參照重點發展城市工業園區配套用地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 |















